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宜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宜昌市宜居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在主城区范围内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房源条件
  (一)征集范围。宜昌主城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整栋、整单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
  (二)房源条件。
  1.房源应当达到销售条件且权属清晰,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房屋不得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应当明确、清晰、无争议;
  2.房源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商品住房为主;
  3.房源在签订正式批量收购协议前应当已取得商品房竣工备案证明、取得商品房实测面积报告、获得或在交易前能够取得该房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且没有与房源直接相关的法律纠纷案件;
  4.房源产权单位需在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前配合落实物业管理事宜。
  5.房源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有优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商业、学校、医院)的可优先考虑。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三、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拟参与的房企,请于2024年11月7日24:00前将《征集商品房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宜昌市宜居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邮箱:542211930@qq.com),联系人:胡慧萍联系电话:0717-6682081。逾期不再受理,下次征集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送项目信息反馈
  自截止日期始30日内,对初筛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邮件的方式回复。对未通过初筛的项目不再单独回复。
  
  宜昌市宜居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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